毕业后
无论是选择就业还是继续求学
毕业生都将面临调档问题
毕业生的档案
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
以后用处非常大
千万不能轻视
今天,就业处针对毕业生
“就业后续”关心的档案问题
为大家进行详细解答
一起来看看吧~
用人单位不能为毕业生解决户口和档案关系的一般是外企和民营企业,毕业生可采取如下办法:
(1)派遣回原籍。毕业生在上交就业材料后,如单位无法接收户档,将派遣回原籍;
(2)联系一个人才市场,将档案、户口做人事代理,由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档案和户口,缴纳社会保险、做工龄计算、转正定级、保留国家干部身份等。如毕业生选择到就业地进行档案和户口托管,需在上交就业证明材料时,要附上人才市场的相关接收材料,如在就业协议书上级主管部门处盖人才服务机构章。
毕业生毕业离校时,学校会将每人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有户口迁移证(户口入学前时迁来学校才有)发到本人手中。学校一般在7月中旬统一将毕业生档案由EMS寄发出,届时学生可以通过档案馆主页查询档案寄送去向进展。
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却不知档案在何处。在这里作个简要说明,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你的人事档案。总之,现实生活中,档案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以免在日后的学习生活中造成不必要的烦恼和损失。
原则上必须回原籍。如有特殊情况,毕业生需要到想要落户的地方自行联系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并将相关材料(协议书、调档函或接收函)在6月10日前提供给学校,学校根据毕业生提供的材料严格把关审核是否满足派遣至该人才中心的条件,如符合要求,毕业后要持相关材料到人才中心报到即可。
现在用人单位从所有制性质上可分为两类: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国有企业单位。一般来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人事权,即可接收毕业生档案、户口关系。在签约时,他们会告诉你可接收档案、户口关系。而非国有企业(如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一般不能独立管理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关系,他们通常通过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管理,所以与这些单位签约时,必须提请用人单位到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帮助你办理挂靠手续,并在协议书上盖章或出具接收函,否则无法列入毕业生就业计划派遣。如这些单位无法解决人事档案和户口关系,毕业生可视情况,自行到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档案、户口挂靠手续。毕业生也可将档案和户口转回生源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毕业生出国(出境)就业,如境外单位委托国内人才服务机构接收户口和档案关系,在毕业生与该人才服务机构签订就业协议后,学校将其户口和档案派遣到该人才服务机构;如无国内人才服务机构接收户口和档案关系,毕业生需填写《出国出境登记表》,将户口、档案派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高校毕业生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依法受理,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每年毕业生中有一些“弃档族”,这些毕业生包括毕业时没有找到工作或灵活就业的同学,打算来年考研、申请出国的同学,他们往往急于找工作或者不了解政策,未办理任何户档转移或保存手续,一走了之;还有一部分是先前申请将户口档案暂存在学校的毕业生,暂存期满后仍有一些学生对自己的户档不闻不问,给后续的求职造成诸多麻烦。
户口、档案可暂存在学校最长至毕业当年年底。这期间如工作单位户口指标落实,可持当地人事部门出具的接收函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派遣手续。逾期不办理转档手续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按照教育部及公安部相关规定,户口、档案暂存在学校期间,只能办理与就业相关的手续,其他情况下均不能使用在校暂存的户口、档案,包括无法办理出国护照、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丢失身份证无法补办;录取研究生后不能直接转户转档,档案需转回家庭所在地后再转至录取学校或单位;不开具出国成绩单;不开具婚育、升学、出国(境)、保险、购房、出生、无犯罪记录、亲属关系、学历、经历、财产继承等证明。如因出国、考研等须开具证明材料时,须先将其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再由生源所在地的有关部门开具证明材料。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参保者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风险情况下提供物质帮助(包括现金补贴和服务),使其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免除或减少经济损失的制度安排。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高校毕业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3)有权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权益记录;
(4)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5)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此外,还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为确保档案安全,毕业生档案在办理就业相关手续后由学校通过毕业生档案集中交接途径统一寄发。极特殊情况下凭用人单位开具的档案自带函,密封后自带,但不得私自拆封。
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通过邮政EMS集中交接途径寄至各报到单位,属于机要文件,其安全性是可以保证的。
如果你的档案在学校寄出后,又被退回来了,请到学校档案馆重新办理转档手续。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后解约,补办就业协议书时,须交回原签约单位同意解约的书面材料和原三份就业协议书,方可补办新的就业协议书。
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校在其派遣后,按其就业单位,经机要局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就业方案是以毕业生上交的有效的《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为依据,将其就业单位录入经毕业生资格审查后的毕业生数据库。考取研究生、出国、专升本的同学需出示相关证明,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同学,派回生源地。就业方案形成后,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学校的户籍管理部门、档案管理部门将根据此方案办理户口迁移和档案转寄手续。就业方案将存档,永久保存。
在毕业时没有签就业协议,统一派回生源地。具体派遣地点,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政府的相关要求而定。
毕业生个人档案是很重要的材料,它记载着毕业生从 中学到大学的学习成绩、政治表现、奖惩等内容,是个人成长 的历史见证。对毕业生出国留学、继续深造、职位升迁、个人发 展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又是一年毕业季
同学们在忙碌求职、升学之际
别忘了那份记录你成长历程的个人档案哦~
文字:学校就业处提供
编辑:黄纪蓉
一审一校 | 农光磊
二审二校 | 潘 鹏
三审三校 | 郑海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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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xmt@peixi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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